7月23号,山东邹城,在一条道路上,一辆白色奔驰车一驶而过。将一辆想横开过马路的电瓶车撞倒在地。肇事之后,该车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加速逃离现场。据调查,这辆肇事逃逸的奔驰车的车主是一名女士 。警方通过联系说明了情况后,女车主表示疑惑,称自己一直在家,跟本没有开车出去过。
随后女车主立马跑到自己孩子的房中查看,孩子不见了,而且楼下的车也不在。民警得知,驾驶肇事车的人是一名15岁的少年,是初中刚毕业的学生。其母亲一直拨打肇事车辆嫌疑人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最后还关了机。
在第二天,这名少年在母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他表示,当晚同学过生日,所以偷开母亲的车去参加聚会,没想到在回家时闯下大祸。他称,“当时天太黑,对面车辆打了远光灯。在反应过来时,当时距受害人仅2、3米的距离”。
该少年还表示,自己从小就看着妈妈开车,自己在接触卡丁车后,就觉得方向把握的差不多,以为跟开卡丁车一样。民警表示,因为该肇事者未满18岁,还是未成年人,“可能免于刑事处理,但是面临高额的民事赔偿”。
小编认为,孩子犯错,家长们有着难以推脱的责任。更何况这不仅仅是犯错,明显已经是犯罪了。但是因为未成年所以可能免于刑事处罚,这样未免对于受害者一家有些不公平。或许有着高额赔偿,但是也挽回不了一个完整的家庭。http://www.ffsy5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