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大妈称,孙子今年9岁了,自从一岁多断奶后就由自己照顾,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全是自己垫付。然而今年4月,小两口闹出了离婚,这让王大妈很伤心,自己的任劳任怨没有换来一家人的和谐美满,于是,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面对王大妈的诉求,儿子小建称,母亲独自抚养小孩是事实。而儿媳小翠则认为,在2015年年底和小建分开之前,自己是承担了小孩的开支的,并表示愿意从2016年开始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其他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凭票据予以支付。
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王大妈的儿子儿媳应支付王大妈为抚养孙子所垫支的抚养费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