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18年6月26日晚上,发生在贵州安顺市普定县城丰林路上的一起聚众斗殴案。
当时,一名女子因为怀疑另一名女子与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人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互骂并邀约打架。最后,两人各自找了一伙人,到普定县城的一处中心街道聚众斗殴。案件发生后,安顺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其中一名女子喊来帮忙打架的这伙人,表现出了一定的组织性,与普通的聚众斗殴明显有所不同。
检察官 龚赢政:通过视频发现,组织成员,也就是犯罪行为人到达现场之后,统一到达其中一辆车的后备箱,拿出这个作案工具。这个作案工具,它是用那种钢管和那个杀猪刀焊接在一起,他们俗称的叫“管杀”。
两伙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互殴,在当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公安机关通过案发的监控视频发现,其中一伙人,很可能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察官 龚赢政:互殴的行为结束以后,又统一地将作案工具放回车辆的后备箱,然后统一乘车离开。而且我们通过观看这个监控视频进行研判之后发现,当中的一些骨干成员,有指挥实施犯罪的行为,然后有示意团伙成员有序离开的这样一个过程。
公安机关通过大量的摸排调查,发现在这伙人的背后,是一个已经在普定县城盘踞十年之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胡某某、方某某为组织领导者,组织内共有38人。该团伙犯案数量达40多起,给周边的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部分受害人被侵害后,因为担心被打击报复而不敢报警。
涉黑大案公开宣判38人获刑
今年10月30日,贵州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某某、方某某等3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38人全部获刑。
作为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贵州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涉黑案件,此案连续开庭长达六天之久,公诉机关的起诉书达60多页。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起,以胡某某、方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安顺市普定县城关镇、化处镇等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开设*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设保安公司、垄断经营KTV、开设*场、发放高利贷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400余万元。
最后,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等,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方某某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某、吴某某、贺某某等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5万元至75万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