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8岁女童被女教师殴打致精神残疾”案19日开庭重审
11月19日上午,黑龙江“8岁女童被女教师殴打致精神残疾”一案在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法院开庭重审。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信息,被告人黄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松岭区法院于2019年4月27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自诉人高某某、被告人黄某、松岭区壮志学校均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松岭区法院重审。
被殴打后,高某某后背出现多处红肿
原告认为相关政府部门“疏于管理,怠于履职”
根据庭审直播内容,高某某代理人在法庭上提出,申请追加松岭区人民政府、松岭区教育局为被告,审判长予以驳回。随后,高某某代理人申请审判长回避,审判长宣布,“鉴于自诉人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后决定再开庭。”
庭后,高某某代理人、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小平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申请追加区政府、区教育局作为本案被告,理由是上述机构“疏于管理,怠于履职”。甘小平说,此前长达数年的时间,受到黄某虐待的儿童达10余名之多,相关职能部门应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12月,时年8岁的女童高某某因为带小刀到教室玩,两日内被壮志学校女教师黄某三次殴打,后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同时,根据警方调查,该班级多名儿童证实,在黄某担任班主任期间,曾因“不好好学习”“下课后打闹”等原因被殴打;多名儿童称,该班级16名学生均被黄某打过,无一例外。
2019年4月,松岭区法院一审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9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涉案女教师仍在任教 此前受“停课一周”处分
壮志学校关于黄某体罚学生一事的处理决定
11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壮志学校获悉,目前,涉案女教师黄某仍在该校任教,系该校小学数学老师。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该校《关于黄某体罚学生一事处理决定》材料显示,2015年12月24日,该校对黄某体罚学生高某某一事形成以下处理意见:
1、要求黄某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方面的介入调查;2、责令黄某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讨;3、要求上交书面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4、对黄某停课一周反省;5、取消黄某在该年度的评优晋职资格。
壮志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目前,黄某体罚学生一事“既然已经走到法律程序,法律是最公正的,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完整的判决,此外不过多评价”。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系黄某,截至发稿时,始终未获回应。
针对被要求追加为被告一事,11月19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松岭区人民政府及松岭区教育局,按对方要求发送采访函件后,即再未能与对方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