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菏泽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医保部门便立足自身职能,从资金扶持、政策保障、便民服务、执法检查等多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保障患者救治费用,让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县区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实现所有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崔秀珉告诉记者,医疗保障局向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总共拨付专项医保资金8930万元,同时又及时预拨1.05亿医保资金。这些资金能达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救治,第二个确保呢是想让这些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付规定影响收治病人,确保应收尽收。
疫情发生之后,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医疗保障政策,确保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按照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在前期已取消医保支付目录范围和用药量限制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取消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支付限额,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那么,到底哪些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到这些政策呢?
崔秀珉告诉说,无论群众是否参保,无论群众有没有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无论你就诊的医院可以不可以联网结算,医疗保障局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由医保资金垫付。医疗保障局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都纳入医保,这个没问题,现在呢扩展到对留观病人,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都纳入医保,确保群众没有后顾之忧。
按照要求,新冠肺炎患者在门诊、住院发生的诊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及其它疾病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各种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在医疗机构留观,包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人员发生的门诊、住院诊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保待遇、医保费用支付政策参照确诊和疑似患者规定执行。
另外,根据卫健部门诊疗方案,目前已将64个药品、5类耗材、14个诊疗项目,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取消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