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2月24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研究了关于推迟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等。
全国两会,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曾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京召开。此前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主席会议也曾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日在京召开。
关心时事的朋友们知道,近些年的全国两会都是在3月5日和3月3日开幕的。但其实历史上,两会开幕的日期却并非一直在这两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至于每年全国两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早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时间比较不规律。1959年,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开始在相差不多的一个时间段内“套开”(1975年人大开会,政协未开会),逐渐形成了“两会”这一特定称谓。改革开放后,国家政治生活渐趋稳定,1985年起,全国两会的召开时间也基本稳定在了每年3月,并逐渐从3月下旬前移至3月上旬(其中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在1997年2月27日开幕)。全国人大会议于每年3月初开幕,这是由会议要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讨论和决议,以及要避开农历春节等因素决定的。从1998年起,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分别于每年的3月5日和3月3日开幕,这个日期已经22年没有变动过了。
可见,今年的全国两会料将推迟召开,的确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
近期,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艰苦努力,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那么,此时提出全国两会推迟召开的方案,意味着什么呢?
落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具体体现。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时,就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1月20日,习总书记专门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批示,指出必须高度重视疫情,全力做好防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当前遏制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处于关键时期,全国两会推迟召开,正是全国人大、全国政协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写照。
坚定信心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宣示。从方法论上讲,想问题、办事情都应当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要善于抓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当前的主要矛盾,或者说大局,就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遏制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必须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有很多人正奋战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正在各自工作岗位发挥重要作用。全国两会推迟召开,将向全国人民展示国家毕其功于一役,不获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之全胜不收兵的坚强决心。
当前加强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是疫情防控的关键之一。如果在疫情还没有被完全控制之时召开全国两会,那么京外的代表委员来到北京,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集中观察,而目前距离原定的代表委员抵京时间已经很近,客观上来不及。而且,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和2100余名全国政协委员齐聚一堂,再加上投入采访报道和服务保障的数千名中外记者和众多工作人员,如此庞大的人员流动和聚集场景下,风险极大,一旦爆发疫情,后果不堪设想。全国两会推迟召开,将有助于降低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真正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人大行使国家权力、政协参政议政的必要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的全国两会都有严格的议程、日程,这是由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规定的,必须得到保证。而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除了每年固定的议程项目之外,还有一项特别的议程,就是审议民法典草案。全国政协委员也将对草案进行讨论。全国两会推迟召开,也将使代表委员届时能够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地顺利履行各项职能。